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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3-01-03

广州公司注销(注销清算时税务问题)

作者:百思特    点击:618

当企业进行注销期间,经常会遇到一些税务问题要处理。广州公司注销之前,一定要规划好,否则会交很多税。那么,广州公司注销常见税务问题有哪些,注销时税务问题提醒,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广州公司注销常见税务问题

广州公司注销常见税务问题有哪些?


1、印花税

在企业注销的时候,却显得非常重要,该补的要赶紧补齐。因为有关企业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要检查。

2、账面存货要交税

账面存货一般会出现在商贸批发行业中的企业。比如说,某商贸批发企业,不想继续经营了,准备进行注销,账面上还有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者利润的分配。

3、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

往往注销企业出现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的原因,是因为商品销售后漏报了收入而导致的。可能出现在公司注销时,账面上有库存,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的情况。而出现这种状况,税务实地核查后,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需要补交滞纳金。

4、库存坏了

针对食品销售公司,在注销时,例如,仓库中有150万元(含税)的食品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过期,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了。虽然账面上这150万元确实不值钱,但是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广州公司注销时税务问题提醒:


1、对于自然人股东的公司在注销清算时,若是账面上存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按照实收资本中自然人股东占比来计算分红的20%的个税。

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这部分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注销清算时清算所得不存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情况,比如注销之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是注销清算所得不存在这样的优惠,一律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

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2、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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